关于2017年3月10日申请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3月10日受理的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0日—2016年3月17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所在地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1 |
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 |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 |
克井镇孔山一带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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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调查(监测)情况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位于济源市克井镇孔山一带,矿区面积2.89km2。2014年7月,《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4年7月23日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审[2014]25号文对该报告书予以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原环评相比,发生了变更。2016年7月,《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由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6年7月19日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评审 [2016]91号文对该变更报告予以批复。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基本建成。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矿区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厂界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矿区有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废水:施工期废水及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洗漱用水,生活废水经卫生厕所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洗漱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减轻了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态:本项目矿区范围内多为一般林地和裸地, I矿区全部采用平铜开采方式,对采区地表林木基本无影响,工业场地、道路利用原有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II矿区采用露天开采,露采区地表破坏较大,这种对土地的破坏比较彻底且不可逆转,将使土地失去其原有使用功能;且矿区工业场地利用裸地建设,新整合破碎场占地为建设用地,对土地的破坏相对较轻。
本矿区服务年限为7.5年(含基建期0.5年),服务期满后将对所占林地进行恢复,道路、工业场地等区域将进行覆土造林,随着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市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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