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申请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6月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 |
济源市金丰新型材料厂 |
轵城镇张金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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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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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济源市金丰新型材料厂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轵城镇张金村,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486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0月经济源市环保局以济环评审[2013]187号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烘干窑对废气余热利用后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后经30米排气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其东、西两个烘干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26.6~29.6mg/m3、23~59mg/m3、1.60~2.83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烟(粉)尘200mg/m3、二氧化硫850 mg/m3、氟化物6mg/m3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范围为124~200mg/m3、0.762~1.3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30米排气筒)氮氧化物240 mg/m3、4.4kg/h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东、西烘干窑废气排放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 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30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氟化物:3 mg/m3限值要求。
东、西两个破碎筛分车间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3.7~25.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239~0.25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米排气筒颗粒物:120 mg/m3 、3.5kg/h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其最大浓度分别为0.222mg/m3、9.01ug/m3,分别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氟化物浓度限值0.02 mg/m3(20ug/m3)要求。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厂界噪声范围51 dB(A)~58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6 dB(A)~50 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 60 dB(A) )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项目烟(粉)年排放量为2.977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2.159号、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3.0吨、氟化物年排放量为0.171吨,符合济环总量[2013]53号文关于对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函中要求的氮氧化物19.89吨/年、烟(粉)尘30吨/年的要求。
依据环评数据项目原有排放量和本次验收监测数据,核算该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增减量分别为:-28.323吨、-21.31吨、3.869吨和-1.509吨。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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