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9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年处理3万吨尾矿废渣项目(年处理1万吨) |
济源市倡盛实业有限公司 |
济源市下冶镇坡池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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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济源市倡盛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尾矿废渣项目(年处理1万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济源市下冶镇坡池村,项目占地16667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41.5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7月23日经济源市环保局以济环评审【2013】136号批复同意建设。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原料磨、煤磨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分别为21.0 mg/m3和20.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应标准要求;回转窑排气筒废气中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5mg/m3,烟尘最大浓度为28.7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4二级相应标准限值。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器对煅烧后的物料冷却过程所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围农田施肥。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总量:该项目年排放氮氧化物7.61吨/年,烟(粉)尘0.393吨/年,二氧化硫因未检出,排放总量满足济环总量【2013】40号:二氧化硫4.03吨/年,氮氧化物7.71吨/年,烟(粉)尘16.3吨/年。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市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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