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6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2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南厂区年产6000万块) |
济源市齐鑫建材厂 |
坡头镇郝山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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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济源市齐鑫建材厂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南厂区年产6000万块)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坡头镇郝山村,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5月23日经济源市环保局以济环评审【2010】094号批复同意建设,南厂区实际隧道窑2座、干燥窑3座,实际生产能力为6000万块每年。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干燥窑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同时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1标准要求,破碎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达标。干燥窑排放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均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颗粒物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环评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同时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用于农田施肥。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砖全部回收再利用。。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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