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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2-03-08 打印页面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进行了公开(网址:http://sthjt.henan.gov.cn/2022/02-25/2404747.html),我14家企业被纳入名单(名单附后)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助力示范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示范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科技标准科统一组织实施开展具体工作,对企业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和验收并出具审核验收意见。

二、时间要求

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纳入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审核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三、审核质量

企业在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审核任务,确因客观情况需延期验收的,要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厅备案。

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各咨询服务机构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清洁生产管理水平,真正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规范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切实提升审核效率,确保审核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性竞争、转证卖证等行为。

四、责任要求

各企业应充分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无正当理由在时限要求内未能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单位,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人:  

联系电话:0391-6833086

电子邮箱:jyshbjfgk@126.com

附件: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02233


附  件

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1

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2

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3

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4

济源市万洋肥业有限公司

复混肥料制造

5

济源海湾实业有限公司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6

济源霖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生物质能发电

7

济源市恒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8

济源市恒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9

济源市金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10

济源市金源化工有限公司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11

济源市义信勇裘皮有限公司

毛皮鞣制加工

12

济源向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13

河南金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14

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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