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涉气工业企业: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和所有涉气企业均应纳入管控清单的要求,我局组织在济源示范区《2022年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简称“清单”)基础上进行了更新,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拟发布使用的“清单”(附表1)征求意见建议。
请各开发区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核对涉气企业是否全部纳入“清单”,并督促、提醒已纳入“清单”中各工业企业进行信息核对;未纳入“清单”中的涉气企业要填报工业源清单信息表(附表2)提请纳入“清单”,同时应按照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对标治理,申请进行分级评查;申报2023年民生保障类企业,要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附表3,原则上应是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性)企业,未通过B级及以上认定的企业,要达到并已申报B级绩效企业评查认定。
各相关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核对“清单”信息,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合或与行业减排指南等不一致的请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和信息反馈及新增企业工业源清单信息表、保障类企业申请资料请于9月15日前报生态环境局大气科或发送至邮箱jyshbjdqb@163.com。
联系人:李亚芳
联系方式: 0391-6633537
附表:1.《济源示范区2023年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征求意见稿
2. 新增企业工业源清单信息表—填报示例
3. 工业源豁免企业备案表
2023年9月1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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