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调用
 
  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征集意见

关于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10-18 打印页面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积极申报上级资金支持,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济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实施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项目所在企业自主自愿原则。项目所在企业人员和相关科室、二级机构梳理筛查的污染防治项目须经企业确认,填写自愿入库申请表,加盖公章,承诺自愿实施揭榜挂帅制度。

二、征集发布项目清单。根据企业上报和相关科室、二级机构提交的污染防治项目,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公开发布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前期可研报告(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编制时限、深度和前期费用等。前期费用包括现状调查、监测,初步设计和可研报告编制等费用,由涉及企业根据任务复杂程度和难易,结合项目总投资确定。

三、揭榜挂帅。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项目清单,各科研咨询机构或污染治理减排企业均可提请承担可行性研究编制等工作。经生态环境局审查和征求企业意见后,揭榜挂帅单位填写承诺书,自愿不收取前期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向生态环境局提交。多个单位均有意承担工作任务的,由项目所在企业进行优选。

四、项目论证和申报上级资金。生态环境局会同涉及企业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对基本符合入库条件的纳入本级储备库管理。按照中央、省预算类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提请入库审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中央、省专项资金入库前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的,由揭榜挂帅单位和涉及企业共同完成。

项目实施和前期费用支偿。项目入库,上级拨付资金予以支持后,揭榜挂帅单位中标实施的,不再考虑项目前期费用支偿。其他单位中标实施的,由涉及企业或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单位承担前期费用,具体按发布的项目清单列明的数额执行。

为加强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积极申报上级资金支持,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济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实施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现征求您的意见建议,请于20241023日下午17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至邮箱jyshbjdqb@163.com。联系方式:6633537



附件1.污染防治项目自愿入库申请表(含承诺书)

2.揭榜挂帅承诺书(承担单位)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污染防治项目自愿入库申请表(含承诺书)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信用情况


环境违法情况

填写近三年接受生态环境局违法查处情况

污染防治

项目内容

简要说明项目需求。包括装备、技术工艺和排放现状,存在问题及实施必要性,拟使用的新技术和目标要求等。

拟完成时间


费用预算


承诺事项

(填写自愿公开项目内容,接受社会机构提供的揭榜挂帅服务,在项目获取上级资金实施后支偿前期费用)

对承接单位要求


前期费用原则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下,1%-5%(≤25万元);总投资500万元-2000万元,5‰-3%(2.5万-60万);2000万-5000万元,3‰-2%(6万-100万);5000万以上,2‰-1%(10万以上)。

附件2

揭榜挂帅承诺书(承担单位)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成立于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    ,注册资金   万元。是一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测和大气污染治理或咨询服务的专业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有良好业绩。

我公司自愿承接    公司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任务,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揭榜挂帅制度。

承诺在项目完成前不收取相关费用,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服务。

-底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