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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09-04 打印页面

各开发区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涉气工业企业: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和所有涉气企业均应纳入管控清单的要求,我局组织在济源示范区《2022年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简称“清单”)基础上进行了更新,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拟发布使用“清单”(附表1)征求意见建议

请各开发区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核对涉气企业是否全部纳入“清单”,并督促、提醒已纳入清单中各工业企业进行信息核对;未纳入“清中的涉气企业填报工业源清单信息表(附表2)提请纳入“清单”,同时应按照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对标治理,申请进行分级评查申报2023年民生保障类企业,要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附表3,原则上应是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性)企业,未通过B级及以上认定的企业,要达到并申报B级绩效企业评查认定。

各相关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核对“清单”信息,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合或行业减排指南等不一致的请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和信息反馈及新增企业工业源清单信息表保障类企业申请资料请于9月15日报生态环境局大气科或发送至邮箱jyshbjdqb@163.com。

联系李亚芳    

联系方式: 0391-6633537

附表:1.《济源示范区2023年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征求意见稿

2. 新增企业工业源清单信息表—填报示例

3. 工业源豁免企业备案表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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