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调用
 
  当前位置: 首页/环境评价/受理公示

2026年7月10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6-07-10 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10日-2026716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15万吨/年锌基材料绿色智造工程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济源市五龙口镇裴村西北侧豫光锌业现有厂区内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拟于济源市五龙口镇裴村西北侧豫光锌业现有厂区内建设15万吨/年锌基材料绿色智造工程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9167m2。作为15万吨/年锌基材料绿色智造工程的配套供电设施,变电站主变压器近期规模2×40MVA,三相双绕组自然油循环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

本项目总投资为9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5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临时堆土覆盖、临时排水措施等进行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围挡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3.大气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对裸露地面和土方进行苫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从而可以有效减轻扬尘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对外环境无影响。

5.地表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15万吨/年锌基材料工程的施工期废水治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二)运行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如下:

1.生态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豫光锌业厂区内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在在豫光锌业厂区危废暂存库房暂存,收集后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第23号令)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第23号令)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变电站周围的停留时间。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底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