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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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济源市下冶镇 | 葛洲坝(济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下冶镇境内,距洛阳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130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500MW(6×250MW)。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及补水系统等组成。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规模,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的植被破坏;适时开展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地实施植被恢复。区域陆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执行避让、减缓、恢复和管理、监测等保护措施,通过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污)水主要包括砂石加工生产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含油废水、洞室排水、施工营地和业主营地生活污水。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经DH高效旋流净化器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禁止外排;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送入砂石料废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汽车冲洗或洒水,禁止外排;洞室排水经DH高效旋流净化器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基坑排水采取投加混凝剂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禁止外排。施工营业及业主营地生活污水经成套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堆料场扬尘、砂石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系统粉尘、施工机械设备粉尘、交通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和堆渣场扬尘进行洒水降尘,堆料场采用遮挡覆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封闭作业、配套袋式除尘器、固定式喷雾设备和洒水车洒水降尘等措施;交通运输道路采取路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爆破噪声、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生产等生产加工系统运行噪声及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运行的噪声。爆破噪声采取减少爆破药量、调整爆破方向和禁止夜间爆破的降噪措施;低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控制禁鸣路段和控制车速措施;上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加工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安装隔音装置和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包括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在移民安置过程中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移民新址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等措施。落实迁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