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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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高纯石英砂试验线项目 | 济源示范区济源市科技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 | 河南圣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为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性能及市场竞争力,同时为新疆可克达拉石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品质石英材料产业化提供支撑,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拟投资80万元在济源示范区济源市科技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高纯石英砂试验线项目,该研发平台为高纯石英砂的小试平台。项目占地面积为108m2。项目利用厂区原有闲置厂房,依托济源石晶光电频率技术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和纯水制备设备进行建设。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酸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在中和沉淀池(1.5m3)中和沉淀后,排入济源石晶光电频率技术有限公司除氟池(3t/h)进行除氟预处理,与水淬废水、清洗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济源石晶光电频率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t/d,工艺为“调节+絮凝+沉淀+A/O”)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总排口排入文博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锤破、对辊、筛分、磁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 二级标准120mg/m3的要求及《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炉窑和涉VOCS 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济管环[2023]33 号)中通用行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 酸洗环节产生的酸性气体量极小,通过在酸洗釜区域安装集气罩,将产生的酸性气体排出车间外,从而减少酸性气体在车间的聚集。 氯化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氯化焙烧工序排气筒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表2 标准颗粒物30mg/m3、氯化氢30mg/m3的要求,同时达到《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炉窑和涉VOCS 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济管环[2023]33 号)中通用行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锤破机、对辊机、振动筛、磁选机、袋式除尘器和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大于300目的石英晶体、磁选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外售。化学品废包装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化学品包装瓶和包装袋和中和沉淀池沉渣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