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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源污染监管科

来源:      日期: 2021-01-29 打印页面

职责:

移动源污染监管科。拟订大气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性政策、规定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大气移动源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第三方移动源尾气检测线实施监督管理。

拟订大气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性政策、规定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大气移动源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第三方移动源尾气检测线实施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39166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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