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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

来源:      日期: 2021-01-29 打印页面

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负责示范区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示范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金属总量减排、管理和考核,组织实施示范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办公电话:0391—663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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