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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环攻坚办〔2020〕74号 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轻中度污染管控期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0-12-03 打印页面

  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轻中度污染管控期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近期空气质量进行预测研判,10月27日,受偏北气流影响,全省自北向南有大风天气;29日开始,受高压后部影响以及风向切变、辐合等因素影响,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差,呈现高湿静稳天气,全省大部分区域将再次出现轻中度污染过程,至11月1日,气象条件方有好转。为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持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的通知》要求,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将轻中度污染管控期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24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控措施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二)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行。

  (三)加强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管控,减少重点用车企业物料运输频次。

  (四)确保砖瓦窑企业(非烧结砖除外)至26日24时期间停产到位。

  (五)保证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站)

  限产50%,以生产线计,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六)按照示范区攻坚办《关于开展沙尘天后全城大清洗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10 月 26 日、27 日每天下午组织人员和清扫车开展统一集中大清洗,确保在大风天气来临前后积极开展全城大清洗行动,彻底清除沙沉降影响。

  (七)严格工业企业管控,废气污染物小时排放量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小于230公斤,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小于120公斤。焦化、炭素、有色冶炼、玻璃、陶瓷、耐材等工业企业自动监控污染源在10月15日的基础上大气污染物减排不低于20%,确保示范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30%以上,减少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豫港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熄焦数量减半,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干熄焦全面运行,杜绝湿法熄焦。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和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监控企业从严管理,全天候关注企业小型站数据。出现二氧化硫小时数据超过5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一氧化碳超过4毫克每立方米时应立即调查溯源,当日向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组织力量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生态环境局应重点对工业企业落实减排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查处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放量不降反升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确保空气质量最大程度得到改善。

  各相关部门要于每日下午17时前将措施落实情况上报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电话:6633537

  电子信箱:jyshbjdqb@163.com

 

 

  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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