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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环攻坚办〔2020〕75号 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延长轻中度污染管控期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0-12-03 打印页面

  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延长轻中度污染管控期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近期空气质量进行多模式最新预报结果,10月29日至31日、11月4日至6日,11月9日、10日和14日前后,全省中北部、东部、西部及南阳等地区,受高湿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将可能出现持续轻中度污染过程,短时可能将达到中度污染。为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持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的通知》要求,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将轻中度污染管控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5日24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控措施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二)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行。

  (三)加强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管控,减少重点用车企业物料运输频次。

  (四)确保砖瓦窑企业(非烧结砖除外)停产到位。

  (五)保证水泥粉磨站限产50%,以生产线计。

  (六)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七)严格工业企业管控,废气污染物小时排放量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小于230公斤,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小于120公斤,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小于50公斤。焦化、炭素、有色冶炼、玻璃、陶瓷、耐材等工业企业自动监控污染源在10月15日的基础上大气污染物减排不低于20%,确保示范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30%以上,减少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豫港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熄焦数量减半,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干熄焦全面运行,杜绝湿法熄焦。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和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监控企业从严管理,全天候关注企业小型站数据。出现二氧化硫小时数据超过5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一氧化碳超过4毫克每立方米时应立即调查溯源,当日向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八)停止矿山露天开采。

  (九)禁止未实现全密闭、全负压、高效除尘的物料破碎、筛分和球磨加工及易产生扬尘物料露天装卸、存放等作业活动。

  (十)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没有完成门禁系统安装的单位,停止货车运输(确需运输的向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同意方可运输),禁止使用柴油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行物料运输。公安部门加大低排放区车辆管控,严格禁止国三(含)货运车辆进入禁行区域,停止办理国四及以下货运车辆通行证(民生除外),严格渣运和商砼车管控。交通部门负责优化车辆绕城线路,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组织力量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生态环境局应重点对工业企业落实减排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查处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放量不降反升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确保空气质量最大程度得到改善。

  各相关部门要于每日下午17时前将措施落实情况上报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电话:6633537

  电子信箱:jyshbjdqb@163.com

 

 

  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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